1、文科考试科目: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录取类别有文史类、法学类、教育类、艺术类。
2、理科考试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录取类别有理工类、经管类、农学类、医学类。
3、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
1、文科考试科目: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录取类别有文史类、法学类、教育类、艺术类。
2、理科考试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录取类别有理工类、经管类、农学类、医学类。
3、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