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州为例:
“开四停四”管理措施是指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广州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