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贤,汉语词语,释义为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敬重的人。
2、释义和出处
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敬重的人。清田兰芳《明河南右参政石寓袁公墓志铭》:“皇清崇祀乡贤、前明分守河南大梁兵巡道、布政司右参政兼按察司佥事石寓袁公(袁可立子袁枢)葬墓志铭。”
3、历史介绍
“乡贤”一词始于东汉,是国家对有作为的官员,或有崇高威望、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贤达,去世后予以表彰的荣誉称号。是对享有这一称号者人生价值的肯定。迄于明清,各州县均建有乡贤祠,以供奉历代乡贤人物。因之,形成一套完整的纪念、祭奠仪式。一般指大酋长,在战争时期,乡贤需要厮杀在第一线,为人民争取生的机会。
作为封建中国的基石,乡贤,即乡绅,曾承担了“皇权不下县”时代基层的管理职能。魏晋时的“坞堡”,南北朝时的“义门”等,均为乡贤基层组织的外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