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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常识:房产法如何规定地下室是属公摊面积吗
2022-08-24 19:29:26  浏览:54

房屋常识:房产法如何规定地下室是属公摊面积吗

很多朋友们现在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了解的偏少,不管是从购房的角度,或者是装修房子的角度,我们都需要对房产方面的一些知识进行了解,所以小编今天就在网上搜集了一些房产方面相关的知识来分享给大家,下面大家可以跟小编一起来看下房产法如何规定地下室是属公摊面积吗这个问题。

根据我国的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商品房公摊面积包括一下四类:
1、幢内电梯井、管道井、垃圾道、楼梯间、配电间、屋顶水箱间、水泵间、电梯机房、电脑网络室(指智能大厦),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室、技术设备层等为本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
2、各产权单元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墙外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3、含有隔热墙的山墙剔除标准墙厚一半后剩余的面积。
4、幢与幢之间连结的通廊按相连两幢的建筑面积成比例分摊通廊面积。
因此,你的地下室是属于公摊面积的。合同上写了有地下室但是你没有看到,不能阻却你承担这个公摊面积的。但如果这个地下室是隶属于防空设施等的,则不算做公摊面积。
另外,你们开发商对于这些地下室应该按照面积来买卖,但是你们之间合同上有规定的除外。很有可能开发商已经在合同上写明了买卖的基准。这就只能提醒你们在以后的买卖中要重视合同了。
不过,就算卖给了外人,那么如果外人进进出出弄的楼道很脏的话你们作为业主仍然有权利要求物业承担打扫、规整的责任,也可以要求地下室的使用者承担打扫、规整责任。否则,你们可以要求他们承担侵权的责任。如果他们不管电子门造成你们业主的损害的,你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