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德经第十一章原文: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2、道德经第十一章译文:老子在本章里论述了“有”与“无”即实在之物与空虚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他举例说明“有”和“无”是相互依存的、相互为用的;无形的东西能产生很大的作用,只是不容易被一般人所觉察。他举了三个例子:车子的作用在于载人运货;器皿的作用在于盛装物品;房屋的作用在于供人居住,这是车、皿、室给人的便利。车子是由辐和榖等部件构成的,这些部件是“有”;毂中空虚的部分是“无”,没有“无”车子就无法行驶,当然也就无法载人运货,其“有”的作用也就发挥不出来了。器皿没有空虚的部分,即无“无”,就不能起到装盛东西的作用,其外壁的“有”也无法发挥作用。房屋同样如此,如果没有四壁门窗之中空的地方可以出入、采光、流通空气,人就无法居住,可见是房屋中的空的地方发挥了作用。
3、三十根辐条汇集到一根毂中的孔洞当中,有了车毂中空的地方,才有车的作用。揉和陶土做成器皿,有了器具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开凿门窗建造房屋,有了门窗四壁内的空虚部分,才有房屋的作用。所以,“有”给人便利,“无”发挥了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