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信被执行人正常期限是2年撤销,如果出现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2、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删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