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性是发挥关键作用的影响因素之一,并不一定是最重要的,也不一定是必然条件。
2、必要性则是达到某一结果的必然条件。
3、在证明重要性时,侧重于论证该因素对于结果的影响程度高;在论证必要性时,侧重于论证没有该因素,结果就不可能出现。
4、两者并不是矛盾的,可以有些东西同时存在这两个属性,如生命对于你。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统一性质,这是由其本质决定的。
5、重要和必要是对于某人或者某特定事物而言的,所以它们都是相对的,而重要和必要都有他们固有的属性,所以它们又是绝对的。我们要用辨证的眼光看待这一对事物,否则就会险入形而上学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