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简介(睿智的思想家王夫之)
王夫之(1619--1692)是明清之际的杰出思想家。这位晚年隐居于石船山的思想家被人们称为“船山先生”。明亡后,他曾在衡山举兵起义,以阻击清军南下,是一位很有骨气的学者。举兵战败后,他退至肇庆,任南明桂王政府行人司行人。曾反对王化澄,而几次入狱。后来,到桂林归属于瞿式耜,瞿式耜殉难之后,他决定隐遁起来。最后,隐身于深山之中,潜心研究学术,勤恳著述,他坚持四十年薙发,表现出坚贞气节。
王夫之是一位极为博学的学者,他对天文、历法、数学、地理等都有过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对经学、史学、文学等更是博、专结合,其深刻的见解在当时无人能及。在文史领域,只要是他所涉及到的研究,其观点皆达到了明清时的思想高峰,成了古代思想学术的总结性论述。
王夫之画像
王夫之在哲学上深刻地总结古代的思想精华,把“气化”论推向了思想高峰,将“气”与“理”紧密结合起来。他提出:“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十)。在王夫之看来,“气”是物质实体,而“理”则是客观规律。他以“絪蕴生化”演化方式来说明“气”变化日新的基本性质。他认为:“阴阳各成其象,则相为对;刚柔、寒温、生杀,必相反而相为仇”,同时,阴阳又“互以相成,无终相敌之理”。此外,他又以“器”来作为“气”的体现方式,他强调:“天下惟器而已矣”,“无其器则无其道”(《周易外传》卷五)。如此一来,“道”“器”关系论便成了他阐释事物发展进化的演绎方式。与“气”论、“道器”论相应,在知、行关系上,他主张“行”是“知”的基础,反对陆王心学的“以知为行”的“知行统一”论。他以“气化”论为基础,全面阐述了他的哲学思想,表明反对宋明理学和陆王心学的鲜明哲学观点,将古代哲学思想推到了史学的阶段。而他的美学思想正是在这一哲学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
王夫之主要是在他的《诗广传》《古诗评选》和《姜斋诗话》等著作中阐述他的美学思想的。
姜斋诗话
王夫之的美学思想与他的政治主张有密切的关系。他经历了明清大变故,生活在“地坼天崩”的时代,一方面,他作为最忠实坚持圣人之道的学者,他具有传统知识分子的忠君、维护“德政”的坚定信念;另一方面,他看到了明末清初的大变故,目睹明王朝的灭亡,这让他不得不进行彻底的反思,思考传统王朝失败的经验教训。
王夫之在明亡后,一直在思考夷夏关系,思考着如何看待满清取代明王朝的问题;思考着如何看待君王权力;思考着土地制度该是怎样的才是合理的;思考着汉学、宋学对社会的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等问题。然而,他在探索过程中,他所持的观点仍是处于矛盾的,比如,他一方面已开始对君主专权表示怀疑,他质疑“以一人之私而徇天下之利”的合理性,厌恶君王以军权来徇自己之私利;可是,在另一方面,他因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深,他始终无法放弃对至高无上的汉族圣王君临天下以维系大统的传统政治理念,仍然想寄托于王朝能出现明君来挽救政治危局,不敢舍去贤君治理天下的“仁政”观念。当满清铁骑践踏百姓,社会处于混乱不堪的状态时,王船山所感到的痛楚和思考的结论是“国不可一日而无君”。
王船山批驳宋明理学的“天理”观念,揭露理学将“天理”引向道德神学的政治哲学观,反对将儒家学说作为神权和王权紧密结合的合法性依据;同时,他又反对李贽的哲学理念,将李贽的思想视为是离经叛道的,是“以佞舌惑天下”“以信笔扫描为文字”(《姜斋诗话》)。在他眼里,李贽“任他清直自炫,终为名教罪人”(《读四书大全说》),应该为民心不稳、民心思变负一定的责任。他把李贽等这一类背离诗教的文人,为衣食之事而呼喊倾诉的赤诚士子,看成是导致民心涣散、世风淫靡的需要承担责任的人。
正是在这一种思想理念下,王船山建立起他的美学思想,他想以超凡入圣的理想主义来构思文学理念,并作为文学批评的标准。他的美学思想有从古代进入近代的明显特点。
从他的美学和文艺思想的基本立场来看,他仍然坚持“原圣”与“徵圣”的根本理念,他把文学看成是“兴国覆邦”的重要文化手段,既有“兴国”的重要功能,也会有“覆邦”的破坏作用。当然,对于文学,他追求“雅正”,追求至善至美,重视“情景合一”,强调“兴观群怨”各因素的融合、统一。
他在美学理论方面,做过深入的探索,提出了前无古人的新颖观点,但又表现着他摸索过程的迷茫,表现出动摇的或没有能决断的思想立场。在改朝换代的巨变过程中,他站在古代与近代之间,试图将根据他的探索和总结,提出最新的观点,但却仍然没有能摆脱过去的束缚,他把古代美学思想推向高峰,却没有能跨过传统美学思想的门槛,当然,他作为一个败亡王朝的深刻反思者,他的美学思想是非常深刻的。
王夫之雕像
王夫之对传统美学的批判,在对杜甫的批评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杜甫对诗的理论主张代表着唐代诗歌理论的重要美学观点,虽然他的诗歌理论在唐代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但是,宋代以后,他的理论便逐渐被重视,而且成了争论的重要话题。
颂扬杜甫的诗和诗论的,认为他诗和诗论的正确方向,忧国忧民,呼唤正义,抨击丑恶,观注民生。但是,批判他的也有各种各样的声音。如,反对他以“诗”为“史”,过于重视“直陈时事”,过于执着于诋毁攻讦(如杨慎的观点);再如,说他写诗犹如“村夫子”,诗的风格过于朴拙(如杨亿的观点);再如,说他的诗文辞过于沉重、烦琐、疲累、冗长(如王世祯的观点)。
而王夫之对杜甫的批判更深刻,他以“原圣”“徵圣”的文学标准来反对杜诗的“愁贫怯死”的特点;以诗歌重视“兴”,重视形象性来反对杜诗过于贴近历史凡俗的特点;以诗歌需提振人心来反对杜诗过于真实地描写众人穷愁的特点,认为将卑微、正当的人欲携入诗歌,乃是不雅。
在王夫之看来,诗与“书”不同,他说:“故诗者,与书异垒而不相入者也。”(《诗广传》)诗更与“史”不同,在王夫之看来,“诗史”为“见驼则恨马背之不肿”;“于史有余,于诗不足。”(《古诗评选》)写诗和写史是很不同的,不能将写诗当成是写史一样,诗需要形象、情感、境界。好诗“即事生情,即语绘状”,而杜甫的诗“以逼写见真”,显然不能算是好诗。
王夫之对杜甫的批判是非常尖锐的,他说:“若夫贷财之不给,居食之不腆,妻妾之奉不谐,游乞之求未厌,长言之嗟叹之缘饰之为文章,自绘其渴于金帛、没于醉饱之情,腼然而不知有讥非者,唯杜甫耳。……甫失其心,亦无足道耳。韩愈承之,孟郊师之,曹邺传之,而诗遂永亡于天下。”(《诗广传》)从王夫之的美学追求来看,这是深刻的,但是,若就诗歌的本质来看,王夫之对杜甫的这一批判有点儿矫枉过正,杜甫的诗重“怨”,但还不至于导致诗歌灭亡。
王夫之论“兴观群怨”,强调各种因素统一,而更重视诗歌的“兴”。
“兴观群怨”中中国诗论的重要话题,最早是由孔子提出来的。《论语》的《阳货》篇记载说:“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被认为是阐述诗歌的各种功能,“兴”主要指诗歌需要有具体的艺术形象,能激发人的精神,引起情感兴奋,这实际上是强调诗歌的形象性;“观”主要是指诗歌要真实地反映社会现实和道德风尚,让人感受到政治得失和风俗盛衰,这实际上是指诗歌的现实性;“群”主要是指诗歌要能众人能交流情感、凝聚成群体,这主要是指诗歌的社会作用;“怨”主要是指诗歌要敢于讽刺和批评,这主要是指诗歌的批评性。
王夫之一方面赞同孔子的主张,强调诗歌须"动人兴观群怨",认为“兴观群怨,诗尽于是矣";另一方面,他对传统的观点进行发挥,提出了"摄兴观群怨于一炉"的看法。在他看来,兴、观、群、怨四者之间是不可分割的,是必须统一的,不能舍弃其一而抓住其他,他认为,兴可以观,观中有兴,群而愈怨,怨而益群,只有四者紧密配合,才能使诗歌发挥最大的感染力,整体性追求,是诗人必须努力做到的,当然,每个人在实际的诗歌创作中,往往在某一方面做的更突出一些。
在兴观群怨四要素中,王夫之认为特别重视“兴”,他认为“兴”是诗与非诗的基本标准。他说:“诗言志,歌咏言,非志即为诗,言即为歌也。或可以兴,或不可以兴,其枢纽在此。”(《唐诗评选》)这说得很明确,“言志”并不能为“诗”,只有通过艺术形象、通过表现情感去阐发心志,才能是诗。所述之“志”必须是寓于形象的,是有情感性的,才是“诗”之“志”。也就是说,“言志”必须是可以“兴”的,才是诗。“兴”成就了“诗”。
王夫之的这一观点,突破了传统的“以诗言志”的诗论观点,充分强调了形象性、情感性在诗歌中的重要性,诗表“象”,诗咏“情”才是最重要的。这是诗论近现代的声音。
王夫之论“情景融和”,将诗歌美学推向了明确诗论的高峰。
在王夫之的诗歌理论和美学思想中,“情景融合”论是最精彩的亮点,王夫之把“情景融合”看成是诗歌追求的最高境界。
一般来说,诗很两种,一种侧重于写“情”;另一种侧重于写“景”,当然,写“情”的诗也有“情中景”,诗人以表达深切的情感为主,着力于抒发自己内心的强烈感受,即便是写到了景,也是为了表达深切的感情;而写“景”的也有“景中情”,即便是以写景为主,尽可能客观地描写事物的景象,但也不可能不隐蔽地体现诗人情感感受。
在王夫之看来,诗歌要描写“情中景”更难,因为要使客观景物情感化,使“景”似乎有了人的情感色彩,体现了人的喜怒哀乐之情,这是不容易表达的。后来,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将这一观点发挥成了“有我之境”的说法。相对而言,描写“景中情”似乎更容易一些,客观描写出景象,让人们自己去欣赏、感受。不过,后来王国维倒是认为“无我之境”更有韵味,他说:“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参看《人间词话》)
王夫之强调,“情”与“景”在诗歌中实是难以分离的,他说:“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夕堂永日绪论•内编》)也就是说,景中有情,情中有景,情景交融,情景融合为一。
他提出了“即景会心”创作要求,结合“现量”说,强调作家要有根据亲身经历和实际体验来描写,才能写得真切。而且,诗歌要以描写具体意象为主,而以表达理念为辅,他说:“以意(意象)为主,势次之。势者,意中之神理也……。”(同上)
在“情”与“景”的关系上,王夫之强调:“夫景以情合,情以景生,初不相离,唯意所适。”(《姜斋诗话》)。他又说:“言情则于往来动止缥缈有无之中,得灵蚃而执之有象,取景则于击目经心丝分缕合之际,貌固有而言之不欺。而且情不虚情,情皆可景,景非滞景,景总含情。神理流于两间,天地供其一目,大无外而细无垠。”(王夫之:《古诗评选》卷五)
在这里,一方面是强调“景以情合,情以景生”,另一方面是强调“情不虚情,情皆可景,景非滞景,景总含情”,无论是创造构思还是创造结果,“情”与“景”都是融合的,而且,“情”必须是真情,“景”必能是“滞景”,只有表现真情情感和因为注入情感而活起来景象,才是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