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车牌申请排量要求1:排量2 .5升以下旧车换新 新车排量可超旧车。旧政策规定旧车换新,新车排量不得超过旧车,此条在执行中被诟病甚多,一些已购置低排量车辆的车主因此难以对旧车进行升级,相当于“买Q Q,就只能用Q Q”。因此,为了便于市民根据需要和经济能力选择车型,适时进行升级换代,新政策规定对车辆更新的排量限制予以放宽,旧车排量在2.5升以下的,新车排量可以超过旧车,但排量不超过2.5升;旧车排量超过2.5升的,新车不得超过原车排量。
2、广州车牌申请排量要求2:消除旧政策中车辆排量计算方法的争议。由于车辆排量有俗称排量和标称排量两种计算方法,容易导致歧义,给市民更新车辆造成了不便。为此新政策也予以明确:即车辆排量以升为单位计至小数点后一位。已注册登记车辆的排量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登记的排量值按照进一位法计算;未注册登记车辆的排量以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上载明的排量值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
3、广州车牌申请排量要求3:新能源车可直接上牌,节能车仍需摇号。旧政策将需要申请车牌的中小客车划分为两类:普通车和新能源车。新政策则将其划分为三类:普通车、新能源车、节能车。其中新能源车不再参加摇号,可直接上牌,而节能车仍需要参加摇号。实际上,目前新能源车车牌申请数量太少,只要申请就一定能有牌,因此新政策就此作出了调整。新政策每个月分配的节能车车牌数量为当月车牌总数的10%,大约为1000张左右。
4、广州车牌申请排量要求4:竞价获得的车牌指标 对排量没有限制,摇号获得的车牌指标,只能给排量2.5以下的汽车上牌!第四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节能车增量指标,应当用于节能车办理登记。单位和个人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车增量指标,应当用于中型、微型载客汽车和排量不超过2.5升的小型载客汽车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