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等信息。
2、推送信息,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
3、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4、提出异议,公告期间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
5、注销,对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会在三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