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特区是在国内划定一定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内其它地区更加开放和灵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区。
中国的经济特区
深圳(2020平方公里)
珠海(1687.8平方公里)
厦门(1565平方公里)
汕头(2064平方公里)
海南岛(33920平方公里,当时的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
喀什(111794平方公里,介于经济特区和其他特殊经济区的一种国家级试验区)
实际上现在各个省、各个市都还有自己的开发区之类的实行特殊经济政策的区域,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经济特区,只不过没有正式的国家级名义而已。
深圳经济特区,1980年5月正式成立。深圳特区位于广东省的南部沿海,东起大鹏湾边的梅沙,西至深圳湾畔的蛇口工业区,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它毗邻香港,交通便利,气候温和,风景优美,在利用外资发展经济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根据中央的指示,深圳特区将建成以发展工业为重点的工、商、农、牧、住宅、旅游等多种行业的综合性特区。
珠海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1953年建县,1979年建市,1980年设立经济特区,享有全国人大赋予的 地方立法权。下辖香洲、斗门、金湾3个行政区。总面积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面积有1701平方千米,全市常住人口163.41万人(2015年未)。
厦门经济特区于1980年10月批准设立,面积2.5平方公里。1984年2月,邓小平同志视察厦门后,厦门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岛,面积131平方公里[1] ,并逐步实行了自由港某些政策。随后,国务院相继批准设立海沧、杏林、集美半岛三个台商投资区,实行经济特区现行政策。1992年又批准设立象屿保税区。其间,国务院还批准厦门市为计划单列市,赋予相当于省一级经济管理权。1994年3月,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特区地方立法权。厦门经济特区是我国的六个经济特区之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实行计划单列,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城市之一。
海南经济特区,是中国五个(海南、深圳、厦门、珠海、汕头)经济特区中面积最大的省级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海南经济特区的范围为海南本岛。
海南省的行政区域包括海南岛和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是中国面积第二大的岛。全省陆地(主要包括海南岛和西沙、南沙、中沙群岛)总面积3.54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南岛陆地面积3.3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1988年4月13日,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同时成立。
汕头经济特区位于广东省东部沿海潮汕平原上,是中国六大经济特区之一,全国著名侨乡,华南重要港口城市,也是潮汕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为粤东和闽西南出海的门户。历来是粤东、闽西南、赣南地区的主要交通枢纽、进出口岸和商品集散地。
喀什经济特区,简称喀什特区,来自新疆地区代表在2010年两会正式提交的设立提案,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喀什设立经济特区。喀什是中国的西大门,与三国接壤,有6个国家一类口岸对外开放,区位优势明显。喀什经济特区的设立,为实现喀什地区乃至新疆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