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是我国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不高,探明量仅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51%。这种先天不足再加上后天的粗放利用,客观上要求我们发展低碳经济。
2、二是碳排放总量突出。按照联合国通用的公式计算,碳排放总量实际上是4个因素的乘积:人口数量、人均gdp、单位gdp的能耗量(能源强度)、单位能耗产生的碳排放(碳强度)。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增长快速,能源消耗巨大,碳排放总量不可避免地逐年增大,其中还包含着出口产品的大量内涵能源。我们靠高碳路径生产廉价产品出口,却背上了碳排放总量大的黑锅。在一些发达国家将气候变化当作一个政治问题之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意义尤为重大。
3、三是锁定效应的影响。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人们对初始路径和规则的选择具有依赖性,一旦作出选择,就很难改弦易辙,以至在演进过程中进入一种类似于锁定的状态,这种现象简称锁定效应。工业革命以来,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对化石能源技术的严重依赖,其程度也随各国的能源消费政策而异。发达国家在后工业化时期,一些重化工等高碳产业和技术不断通过国际投资贸易渠道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倘若继续沿用传统技术,发展高碳产业,未来需要温室气体定量减排或限排义务时,就可能被这些高碳产业设施所锁定。因此,我国在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需要认清形势,及早筹划,把握好碳预算,避免高碳产业和消费的锁定,努力使整个社会的生产消费系统摆脱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
4、四是生产的边际成本不断提高。碳减排客观上存在着边际成本与减排难度随减排量增加而增加的趋势。1980-1999年的19年间,我国能源强度年均降低了5.22%;而1980-XX年的26年间,能源强度年均降低率为3.9%。两者之差,隐含着边际成本日趋提高的事实。另外,单纯节能减排也有一定的`范围所限。因此,必须从全球低碳经济发展大趋势着眼,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把宝贵的资金及早有序地投入到未来有竞争力的低碳经济方面。
5、五是碳排放空间不大。发达国家历史上人均千余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大挤压了发展中国家当今的排放空间。我们完全有理由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率先减排。XX年,我国的人均用电量为2060度,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只有经合组织国家的1/4左右,不到美国的1/6。但一次性能源用量占世界的16%以上,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超过了世界的20%,同世界人均排放量相等。这表明,我国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碳排放强度偏高,而能源用量还将继续增长,碳排放空间不会很大,应该积极发展低碳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