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买房或者首付时,买房收据只是买方已经付款的重要凭证,也是财务入帐或税务申报的重要凭证。一般这种收据的重要性只会体现在法律纠纷上,所以在没有发生纠纷时不用太担心的。
另外就是这种收据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和房贷提取公积金时,才有用。所以当你收据或者*丢失后,可以带上身份证、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流水帐),让开发商把他们的一联复印,并且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也可以起到和原买房收据和*一样的作用。
2、万一发生了纠纷购房者也可以用银行凭证、汇款记录、合同履行实际情况等作为证据。如果打官司,可以要求法院出具《调查令》,让律师查阅开发商的收据底根和银行资金往来帐等。
只要发生过的事实,谁也抵赖不了的。对于后果,其实购房者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只是这样会花费自己一些精神上的损失、资金和时间罢了。
3、如果你的购房收据为开发商开具的手写收据,需要跟开发商说明原因并声明该收据作废,开发商可以重开一份。
如果你的购房是购房*丢失的话,需要登报声明作废,注明*的号码和金额,然后在报纸上登报声明票据遗失。凭借报纸,到开发商那边重新出具*。重新开*开发商要多缴税,也怕以后因为多余的*引起经济纠纷,所以需要登报。这样就是有些麻烦,但是还是可以解决的。
一般的情况下,只需要按照第一步操作即可,无需担心。这种都是购房者经常碰到的问题,国家都有相应的对策可以为民解决烦恼,无需多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