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问题,估计很多网友也会有同样的疑虑。所以今天我就来详细的给大家说一说。
人行《征信管理条例》有关征信信息保存期限的规定如下: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
根据这一个条例。很多人都会以为,逾期后五年之后,征信自动会消除。比如我在2018年2月28产生的逾期。那么到了2033年2月28日后,个人不良征信就会自动消除。
但这个理解是错误的,征信条例里说的这个“5年”是指不良记录终止后的那天开始算起,比如某一个人2017年1月20号,产生了一笔逾期贷款,到了2018年2月20号才还清,那消除不良记录的日期,起始日就从2月20号开始算起。到了2033年2月20日才会自动消除。
如果产生逾期了之后,一直没有花把欠款还清,那就不存在五年自动消除之说,如果欠款一直不还,那不良征信就会一直存在。
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大家一定要特别注意,这种特殊情况就是征信逾期不是自己造成的。比如银行自己审核不严,导致别人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去申请信用卡或贷款,出现逾期之后不还,才导致自己出现不良记录,因为是银行的过错,所以自己没有义务去把别人欠的钱还清。可能有的朋友会认为不是自己的过错,所以到时候不良征信自动会消除掉。
但是在这要特别提醒一下大家 ,如果发现自己征信上有不良记录,有当前未还贷款,已经给自己征信上抹黑,而这一借款又不是自己申请的,是自己的信息被别人冒用申请。那一定要及时跟银行沟通,想方设法提供证据证明这个贷款或者信用卡不是自己办理的,然后请求银行核销,并消除不良记录。
如果发现自己的信息被冒用去申请信用卡或者是贷款,造成当前逾期不还,给自己征信造成不良记录,而自己又没有去找银行沟通,去解决这个问题,那这个不良征信就会一直存在。五年过后,如果你还没有找银行解决,那这个不良征信还是会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