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五色糯米板。节前家家准备五色糯米板和彩蛋。人们采来红兰草、黄饭花、枫叶、紫蕃藤、用这些植物的汁浸泡糯米,做成红、黄、黑、紫、白五色糯饭。相传,这种食品是深得仙女们的赞赏后流传下来的;也有人说是祭祀歌仙刘三姐的。吃了这种饭,人丁兴旺,身体健壮。彩蛋则是歌圩中男女青年用以交际传达情感的物品。壮家人喜爱五色饭,把它作为幸福吉祥的象征。除了农历三月初三外,社日、中元节,甚至过年等,也有人做五色糯米饭吃。在孩子满月、新居落成等喜庆日子里,也要蒸煮五色饭分送左邻右舍。壮人也爱枫叶,认为枫叶能“除邪驱鬼”,给人带来吉利和平安。所以,农历三月三做五色饭的时候,家家户户门口都插上一枝精心挑选的枫叶。甚至做五色饭的染料渣,也要撒在房屋外围的墙脚下,以求驱邪保平安。
2、抢花炮。在农历三月三以及秋收之后,广西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民间会自发组织抢花炮运动。男女老少都会穿上节日盛装,天刚亮就争先恐后地奔向活动场所,抢得花炮的人被认为来年最有福气,也最受姑娘青睐。
参与抢花炮的每支队有8人,队员通过突破、挡人、变向、快冲等方式冲进对方炮台,将花炮放入算得分。规则类似于西方的橄榄球运动,故被称为“东方橄榄球”。传统的“花炮”是一个铁制圆环,直径约5厘米,外用红布或红绸缠绕。比赛场地通常设在河岸或山坡上,不限人数,也不分队数,每炮必抢,三炮结束。
3、绣球传情。歌圩的绣球是姑娘们在节前赶制的工艺品,制作工艺都很精巧,个个都是丝织工艺品:十二花瓣连结成一个圆球形,每一片花瓣代表着一年中的某个月份,上面绣有当月的花卉。有些绣球做成方形、多角形等。绣球内装豆粟或棉籽。球上连着一条绸带,下坠丝穗和装饰的珠子,象征着纯洁的爱情。传说靖西县旧州古镇,贫穷人家的儿子阿弟爱上了邻村的姑娘阿秀。阿秀在一次赶圩时,被镇上一个恶少看上了,要娶阿秀为妻,阿秀以死相胁,誓死不从。恶少贿赂官府,将阿弟判了死刑并关进地牢,等待秋后问斩。阿秀哭瞎了双眼后,开始为阿弟缝制绣球。针扎破了手,血流在了绣球上。经过九九八十一天,绣球做好了。阿秀用变卖了手饰的钱和家中的积蓄,买通了狱卒,见到了已被折磨的骨瘦如柴的阿弟,阿秀从身上取出绣球戴在了阿弟的脖子上。这时,奇迹出现了,只见灵光一闪,阿秀、阿弟和家人便不见,等醒来时,已躺在远离恶魔的一处美丽富饶的山脚下。后来,阿秀和阿弟结婚了,生了一儿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