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宪法以定一切法度之根源。
2、设国会以确立法治国家之基础。
3、关于选举制度:能鉴别被选人之才能性行,择最良者而举之。
4、关于政党政治:梁启超认为政党政治与宪政有着密切的关系,指出在专制政体下,决无政党发生之余地。
5、梁启超把统一三权的统治权又赋予了君主,这样最终将三权又归于君主,将君主立宪的“体”重新导向了君主专制的“体”。
6、行司法独立以为立宪政治之根本。
1、立宪法以定一切法度之根源。
2、设国会以确立法治国家之基础。
3、关于选举制度:能鉴别被选人之才能性行,择最良者而举之。
4、关于政党政治:梁启超认为政党政治与宪政有着密切的关系,指出在专制政体下,决无政党发生之余地。
5、梁启超把统一三权的统治权又赋予了君主,这样最终将三权又归于君主,将君主立宪的“体”重新导向了君主专制的“体”。
6、行司法独立以为立宪政治之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