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洋石油钻井船、钻井平台和采油平台的含油污水和油性混合物,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残油、废油必须予以回收,不得排放入海。经回收处理后排放的,其含油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2、载运具有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其结构与设备应当能够防止或者减轻所载货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装卸油类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必须编制溢油污染应急计划,并配备相应的溢油污染应急设备和器材。
3、沿海农田、林场施用化学农药,必须执行国家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
4、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排放,会带给海洋大量的病菌和有毒物质,导致海水富营养化。要想改善海洋环境,必须重视排放问题。
5、制定并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调查和保护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保证海洋治理有理有法可依。同时,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海洋资源保护的意识。
6、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过量的二氧化碳溶于海水后会形成碳酸,使海水的pH值下降,出现海洋酸化的现象。进而影响珊瑚、贝类等钙化生物的正常生长,甚至对它们造成致命的影响,进而破坏整个食物链,给海洋生物的生存带来极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