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各族人民道德品质的重要特征,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守法是《宪法》所规定的所有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守法主体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而作为教师要做到爱国守法就需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业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这就需要教师做到: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要求教师做到: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的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教师天职 教书育人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和任务。教书是育人的主要手段,育人是教书的根本宗旨。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 要求教师做到: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