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公益一类:公益一类是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或机构。小学、中学、高中、大学都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